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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平均法考核存准 每日下限可在低于法定一个百分点内

时间:2015-09-11 19:09:37  来源:全球金融网  作者:盈盈

央行9月11日晚公告决定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  

为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将存款准备金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答记者问  
 
1、实施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的背景是什么?
 
答: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至今,我国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实行时点法考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需每日达到法定要求。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主要经济体央行均采用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方式给予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上更多的便利性,但也对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具备了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的基础。将存款准备金考核标准由每日达标改为平均达标,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增强灵活性,也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为货币政策操作框架转型创造条件。
 
2、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有何积极意义? 
 
答:此次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采取小步审慎推进的做法,对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时,辅以日终透支上限管理。实施平均法的目的主要是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而不是增强透支能力。改革后的考核制度有助于金融机构平衡好资金运用效率和流动性安全的关系,督促其不断提高流动性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3、存款准备金考核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会不会释放大量流动性?
 
答:存款准备金考核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应对突发性支付的超额准备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流动性存在一定缺口时可以释放一定的流动性,但在当前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情况下,此次改革基本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下一步,央行将按照稳健货币政策的总体要求,结合货币市场流动性状况,进一步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货币市场稳定运行,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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