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保险 > 政策监管

保监会: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

时间:2015-07-08 10:39:06  来源:保监会网站  作者:
中国保监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报我会备案,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一)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二)投资蓝筹股票的余额不低于股票投资余额的 60%。
  二、适度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的资产认可比例,具体标准由我会另行制定。
  三、保险资金投资的蓝筹股票,应当符合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相关规定,在境内主板发行上市,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且具有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和稳定的股息率。
  四、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及市场变化,加强权益类资产风险监测,定期开展压力测试,确保偿付能力等符合监管规定。
  五、保险公司根据本通知调整有关投资比例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告投资情况。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保险资金投资其他权益类资产,仍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7月8日
 
欢迎关注全球金融网微信公众平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宏观
·7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8255亿元 社会融资规模
·7月我国出口增长11.2% 环比6月份稍回落
· 国资委:抓紧出台《中央企业降杠杆控负债防风
· 上半年GDP达381490亿元 同比增长6.9%
· 海关总署2017年上半年进出口有关情况新闻发
聚焦
政策监管